今年上半年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党委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和全省、市、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,紧紧围绕“强化党政领导、落实主体责任,完善制度机制、加强队伍建设、推进衔接联动、攻坚疑难矛盾”六个重点环节,着力化解关系群众利益,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,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:
一、强化党政领导,健全领导机构,提供组织保障
一是我镇已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**同志为主任,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大调解协调中心,对全镇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统一协调、指挥,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,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。同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镇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。把人民调解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,按实支付,提供了财政保障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落实面达100%。
二、完善机制,提供制度保障
第一,建立健全冲突纠纷预警机制。村(社区)相应地建立和完善了预警机制,形成了信息工作人员、村(居民)小组、村委会、预警网络。每月进行一次纠纷调查,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必须及时进行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报告县司法局。预警信息成员和介质找到重大纠纷和设置访问迹象,随时报告,和第一次来到现场为中介,通过信息渠道和及时报告上级,有效防止人们转移到惩罚的情况下,访问,吸引力之外的水平。
第二,完善考核评价机制。对大调解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分解,并进行了定量评价和评价。
第三,落实社会纠纷调解办结责任制。各单位对属于本辖区调解的冲突和争议,应当认真承担责任,及时解决。不得将矛盾纠纷推给上级机关或社会,使任何小的纠纷、一般的纠纷、大的纠纷、疑难的纠纷都不能离开村(社区)、镇。
第四,落实第一问题责任制。对于群众前来请示调解的矛盾纠纷,实行先请示责任制,无论找到那个部门都要热情接待,积极接受,然后移交责任部门调解,切实防止矛盾加剧。
第五,建立领导接待、包办制度。镇、村(社区)两级均设有领导接待日。镇领导定期接待群众,村(社区)每月放电处理争端轮值表,党和政府的领导下,根据职责分工,重要的信访,重大纠纷和上访情况下,尤其是长期的问题,实现了包案处理,负责领导包的情况下,如果我想要一包亲自处理,直到吸塑停止访问。
第六,建立有效的解决争端未能及时发现,导致伟大的请愿,群体性事件,如责任检查机制,中介,导致矛盾纠纷激化,甚至引起重大案件、事件,应依照有关规定检查责任,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三、加强队伍建设,扩大调解覆盖面
为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,形成布局合理,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工作有力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,在原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,增设了以村民小组、楼院为调解小组,小组组长为调解信息员,受该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。做到了各村民小组、楼院都有一名以上的信息员,确保纠纷信息畅通。
四、统一标准,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
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。大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、重大纠纷(社情)汇总分析;重大纠纷协调调解、纠纷排查专项治理、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;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、例会、学习、考评、业务登记、培训、统计、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;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。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。“大在调解”工作整个过程中,从纠纷调处申请、受理、告知、调查、调解、制作协议书,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,并严格运作程序,克服工作中随意性,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,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。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。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,并报司法所审查、备案;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。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。每个调解室都有人员、有档案、有牌子、有办公场所,形成了镇、村、组三级调解网络。镇、村(社区)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,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、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。